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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
翌日傍晚,小岑打電話過來,那時我在補習班,正跟考題搏鬥,早改為振動模式的手機在桌上還是發出惱人的噪音,於是我只好避開班導責備的目光,到室外接起。

「喂?」

「你在哪?」小岑的聲音一如昔往,沒有表情。

「在補習班啊。」我很納悶她為什麼在傷了我之後還有勇氣打來。

「你不是說要見面?」小岑的聲音有些埋怨:「都七點多了,還沒見到你。」

「我說的是生日,不是生日後一天。」我還是忍不住放大聲量。

「你的生日不是今天嗎?」小岑還在弄清楚我的生日是哪一天的情境裡,根本沒在意我心情。

「是昨天,恐怕你記錯了。」我沉住氣說:「我不知道該高興你還記得要去赴約,還是該難過你記錯了我的生日。」

「對不起……」

「算了。」我勉強一笑,我連生氣的心情都沒了。「昨天的你,笑的很開心,那個笑容,對我來說,已經是最好的禮物了。」

「你有看到我?」小岑的聲音聽起來有些驚訝。

「你跟一位男生走在一塊,我從來沒看過你那樣的笑容。」說完,我嘆了口氣。

「是這個時間嗎?」

「差不多。」

「喔,他是我學長。」

「我想不管他是你學長還是你同學,甚至是路上跟你搭訕的陌生人,我想你應該愛上他了,對吧?」

「……嗯。」小岑大方承認,但我一點都不意外。

「這點你倒是一很誠實。不過你也應該瞞了我很久了吧?」我的眼眶開始湧出淚水。

「因為我不願傷害你。我是愛上他了,但我不會被他追走,我答應過你。」她的聲音有些哽咽:「我知道你正為了唸書而努力著,不想讓你分心。」

「……算了。」我重重嘆氣。「你跟他在一起吧,我付出那麼多,卻比不上你對他的心動……分手吧,對你我都好。」

「對不起。」

「該說對不起的是我,誰叫我追你,讓你跟我在一起。」我擦去臉上的淚水,笑著說:「去吧,如果真要對的起我,那就努力成為幸福的女人。」

「我會的。」她的鼻音很重。

「在說再見以前。」我清了清喉嚨:「可以告訴我,為什麼你要跟我在一起嗎?」

「……我想知道兩個沒有愛上對方的人,在一起是什麼樣子?」她說完,忍不住笑了。

「現在你明白了吧?」我也笑了,心裡漸漸苦澀起來。「為什麼你這麼篤定我沒有愛上你?」

「我的直覺很準。」小岑說:「跟你在一起的這段時間,你給我的感覺,就像是等待一個已久的女人,而我讓你誤以為我是那個女人。」

「是嗎?」我吞了一口口水:「那證據是什麼?」

「你從沒說過,你愛我,就像我從沒對你說過一樣。」她一針見血地說。

「我……」我竟然無法反駁。

我知道,在那個當下可以直說的,最後我還是沒能說出口。

「所以,我們不算在談戀愛。」小岑的聲音很快恢復精神:「不過,若以後我跟朋友聊到交過幾次男朋友之類的話題,我會把你計入進去的。」

「那你還真大方。」

「謝謝。」

接著,我們沉默一會兒。

「祝你考上好學校。」

「那祝你幸福。」

我們結束通話,也結束感情。

直到現在,我們沒有直接聯絡過對方,頂多輾轉得知她已經結婚了,至於對象是不是我當初讓她談的很開心的男生,我就不得而知了。

後來呢?

後來重考的結果,還是不盡理想,不過為了對父母供我唸書的心意負責,我還是硬著頭皮唸了台中某間私立的技術學院,也交了一個女朋友,我追她追了快一年,她才點頭答應,但交往半年左右,她就提分手。

分手的原因很簡單,就是我從來沒對她說過「我愛你」。

「拜託!我每天像僕人一樣,早上送你上課,晚上送你回宿舍,三餐都是我在出,晚上另外送消夜!報告不會我幫你,考試也陪你唸書,你到底還有什麼不滿?」我氣得快Rap起來。

我在她的宿舍外面對著手機口飛橫沫,足足講了快三個小時,講到手機都沒電,她始終不肯下來看我,反倒是她室友見我一直不肯回去,下來勸我。

「回去吧,小靜已經睡了。」她的室友有些不好意思。

「不可能。」我繼續抬頭望著她們房間所在的窗戶。

「是真的,我下來是看你那麼癡情有點感動,所以才來勸你的,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。」

我看了她一眼,又看了窗戶一眼。

難道她真的已經睡了?

這八成是呼嚨我的吧?

大概是看到我懷疑的表情,她又接著說:「其實她早就想跟你分了,過幾天你就知道為什麼了。」

「為什麼要過幾天?」

她搖搖頭,頭也不回地回去宿舍。

不誇張,我就這樣站在樓下癡情地等著,從天黑到天空泛起魚肚白,按照偶像劇的邏輯,她應該早就下來,跟我說點什麼。

唯一符合偶像劇的是,天空倒是下了場雨,我明白不管她是醒著還是夢著,都不會再下來,為了不讓她難堪,我淋著雨回去了。

過了幾天,我終於了解室友的意思。

隔天,我連課都沒上,睡到傍晚才出門吃東西,路途中,我在路上看到她從一台轎車出來,接著跟著別系的男生走在一起,兩人如膠似漆地摟在一起,走入大賣場。

我愣在原地久久不能自己。

最後我什麼也買,回到租賃的宿舍痛哭,哭得精疲力盡,還生了場大病,讓我差點引發肺炎。

此後,我再也不相信愛情。

到這裡,我才知道,只要有一方失去心意,愛情就會隨之瓦解,愛情也不再是愛情,剩下的只是昔日培養的情感與習慣。

然後我想起那三個字。我愛你。

為什麼我她們面前不說出口?

一直以來,我總認為我的行動已經表達了這三個字,因此我沒刻意去說,只要我付出,她們就會了解。

但很顯然,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或許我出生在不擅於表達愛的家庭,我父親是不茍言笑的嚴肅軍人,我母親則是任勞任怨的沉默主婦。

我從來沒看過他們之間有什麼愛情互動,只是不斷地付出,父親負責養家,母親則負責持家,兩人各盡本分,家裡的氣氛一貫沉默冷靜。

既然我在這樣的家庭長大,既然有我的出現,那應該是愛了吧?

因此我對於感情不斷地付出,又有什麼不對?

這樣的觀念像是晶片一樣植入我的腦中,我奉為圭臬,直到遇見潔安,愛情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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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德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