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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
結果我們在一起了。

其實我到現在還不明白為什麼她原本冷淡無情,最後還是決定跟我在一起的原因。

分手後我才恍然大悟,其實她根本沒有愛過我。我們之間,根本就沒有愛情。

這一切都是我自欺欺人。

與她交往之後,終於明白愛情不是信仰,為什麼我會這麼說?因為如果你愛上的人讓你奉為神,而讓這份感情化為信仰,那麼這份愛將永遠不會有結果。

原因很簡單,因為你愛你的神,也希望神愛你,神對你來說是不可褻瀆的,神聖而不可侵犯的,因此在這之間,你這份崇高的愛意將變成你的一道牆,你完全看不到你所愛的神真正的面貌,更甭說真正地愛上她。

許多年後我才驚覺,難怪小岑當初會說,我愛的不是她,是我的愛情。

所以我得承認,我愛上的,並不是完全的她,而是她的某種特質,一種我說不上來的特質。

儘管在交往的時候,我曾經極盡各種能耐討她歡心,但我始終卻不能打動她的心。

我很挫折,我一開始以為,小岑談了戀愛以後,會變得比較可愛一點,我們會很甜蜜,就像一般情侶一樣,打打情、罵罵俏;我親你,你親我,連路上的狗看了都會嫉妒。

然而,我錯了,大錯特錯。

小岑仍然是原來那個小岑,話不多也不少,就連我們聊天也是。

「聽說那個王志強對隔壁班的蔡小蘭告白了。」某日假日,我跟小岑去吃飯,路上遇到王志強才想到這件事。

「喔。」小岑表示她知道了。

「你不覺得訝異嗎?」我以為她會表達一些意見。

「我跟他不熟,所以沒有這樣的感覺。」小岑坦然。

「可是,我想一般女孩子都會八掛起來吧?我以為你會很有興趣說點什麼。」

「比方說?」

「比方說,」我翹起小姆指,以三八的口吻尖起嗓子說:「哇?真的嗎?真想不到他這麼有勇氣呢!呵呵呵!」

小岑反常地笑了。

「我以為你不會笑說。」我也跟著笑了。

「因為我第一次看你這樣呀。」小岑眼裡還帶著笑意。

「沒辦法,誰教你都冷冷的,我一點交往的感覺都沒有。」我挖苦似地說,開始動箸。

「是嗎?」她慢慢歪著頭,看著遠方。「大概是我還沒愛上你吧。」

我停下筷子。

「你還真老實。」我放下筷子,頓時失去胃口。

「對不起,我會努力的。」小岑沒有看著我說。

我搖搖手表示沒關係。

原來在愛情裡的對不起,是最傷人的字眼。

 

很快的,我們畢業了,暑假來臨,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學。小岑上了北部的學校,而我則是唸了台中的。

換句話說,我們會分隔兩地。

我不想這樣,好不容易在一起,卻得馬上分開,而且我也沒把握我們的感情是否如堡壘一樣穩固,因此我選擇重考,把小岑唸的學校當做第一志願,而小岑沒有任何意見,父母見我下了決心似地唸書,更是樂意之至,讓我到重考班報到,開始一連串與書本為伍的讀書生涯。

正當我埋首於書本裡苦讀時,小岑正展開她的大學新鮮人生活,我開始擔心她是不是會被追走,每天對著書本發呆,唸也唸不下去。

於是我開始想一堆藉口去找她,例如我想知道我未來的學校長什麼樣子,聲稱這樣我才有動力唸書。起初她抱持著無所謂的態度,但久而久之發現我只是藉故找她,開始質問我的動機。

「你真的有在唸書嗎?」手機裡,她以一貫的冷淡語氣問我。

「有呀。」我搔搔頭,看著手邊一張張都是扣分滿滿的考試卷。

「你說謊。」

我知道我說再多也沒用,直接坦白:「因為我擔心你。」

「擔心我被追走嗎?」她馬上明白我的意思。

我並沒有說話,心情很難過。

「放心吧,我不會被追走。」她溫言,「所以你認真唸書吧?學弟?」

我苦笑:「你難得有幽默感,看來大學生活讓你變很多。」

「沒錯。」她笑了。

但我的心更苦了。

沒想到我花盡心思想改變她,她只要上大學就變了。

「怎麼不說話?」

「沒有。我要繼續唸書了。」說完,我結束通話。

 

其後的日子很難熬,時序來到十一月,我生日的月份。為了讓自己有更堅定的心情唸書,我要求她在我生日跟我見面。

「我得想一想。」她的語氣很猶豫。

「想一想?」我不敢置信地睜大雙眼。「這是我的生日耶?」

「那跟我們見面有什麼關係?」她拋出一個令人咋舌的問題。

「我們不該見面,慶祝一下我的生日嗎?」我難以置信。

「我們該不該見面,應該不在於是不是你的生日;也許你的生日我們是該見面,但這並不是你的目的。」

「對!我的目的,就是想見你一面。不管是不是我的生日,我就是想去看看你,牽牽你的手,親親你的小嘴,這兩個月以來,我一直很想你。」我激動地大吼:「該死的是,我卻只能等到我的生日才有足夠的資格去提起這件事,這到底算什麼?」

「我不懂你為什麼這麼生氣。」她的聲音有些傷心。「不過這讓我更確定一件事。」

「什麼?」

「你並不愛我。」她頓了一會兒。「你愛的,是你以為的愛情,而那個愛情,剛好長得像我。」

「不,我愛的是你。」我馬上反駁。

她卻沉默了,沉默的令我坐立難安。

「我懂了。」我繼續說:「這樣吧,我生日那天見面吧!之後我再也不會去找你,直到我考試結束,這樣如何?」

「我……」

「就一言為定!生日那天晚上七點我去你們學校外面的便利商店等你。」

我不等她回答,馬上按下手機結束鍵。

我知道這是很任性的做法,當時的心情彷彿像在賭,如果你不來,就表示你不愛我。

而且好像根本認定我會贏。

但我會贏了什麼?

 

我生日那天,當時的心情異常平靜,在補習班下課後,請了一個下午的假,回到家盥洗一下,再坐客運到台北去找她。

到了台北,招了計程車到她學校門口附近的便利商店。坐在便利商店外的椅子上,時間是六點四十八分,路上的大學生很多,大都是去解決晚餐的。

我的心情依然如止水般平靜,我一邊看著手機裡的時間,一邊觀望四周是否出現小岑的身影。

我根本沒把握她會出現。

七點零五分,小岑終究沒出現,我知道她不像一般女孩總愛拖些時間,平常約會都會準時出現,所以心情還是壞了起來。

我贏了,她不愛我。

「你愛的,是你以為的愛情,而那個愛情,剛好長得像我。」

我想起她在手機裡說過的話。

我大概明白她的意思了。

當我明白她的意思的同時,原本不斷膨脹的難過情緒,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。

我甚至無從難過。

不過我暫時沒有想離開的念頭,繼續坐在原地,感覺像是在等待,卻不知在等待什麼。

我看著路上走過去的黃狗;看著對面賣便當的老闆辛苦地包著便當;看著走過的情侶親睨地抱在一起。

身後的便利商店的自動門,一開一闔,不斷發出「登登」的聲音。

我想起有一句話:孤單,是心裡沒有人;寂寞,是心裡有人,但那個人不在你身邊。

我的感覺是孤單還是寂寞?

我竟然無法分辨。

三個小時過去,路上的行人變少了,我開始打起呵欠,也許該回家了。

就在我站起來,準備回家的同時,我發現小岑的身影。

不遠處,她正與一位男生走在一起,似乎談的很開心的樣子,我從來沒看過她笑得如此開心。

我懂了。

在她發現我之前,我別過頭,往反方向逃命似地離開現場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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