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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

「我很想念妳。」

在車子裡,大明打破僵局說道。

「……我也是。」筱真盯著窗外。

「我還愛妳。」大明轉過身來,對著她說。

「謝謝。」筱真的眼淚很快就流下來。「我也是。」

「我們在一起好嗎?繼續我們沒能繼續的戀愛?」

筱真抬眼注視他一眼,低下頭哽咽:「不行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筱真蹙緊眉頭,嘴唇顫抖,像是什麼哽在喉頭上,看起來很痛苦。

但她還是控制好情緒,沉重地說:「這十年來,我一直都在想你。你車禍之後,原本我以為我會忘掉你,可是我忘不掉,老是在想你是不是痊癒了?過得好不好?交女朋友了沒?做了什麼工作?我曾經想像若你沒有出車禍,我們在一起一定可以很久很久,像你這樣願意追我那麼多次的男孩,一定很愛我,我們也許會結婚,然後白頭偕老……」筱真哽咽地說,差點放聲大哭,但她還是忍住,強自振作:「等到我在便利商店遇到你的時候,我才發現這些想法把我困住了。那一刻,我就知道我無法再愛任何人……」

大明的心揪了起來。

「因為,我怕痛。」她一說完,掩著臉放聲大哭起來。

大明也跟著難過,他何嘗不也是怕痛的人?

「沒關係,有我保護妳!我發誓,無論發生什麼事,我都不會傷害妳,我們重頭再來吧?」

筱真摀住耳朵,用力搖頭,說什麼都不願意。

「不要……我不要……拜託你……不要……」

大明看到她的反應,感到無能為力,心情像是洩氣的氣球,逐漸萎縮成橡皮,他甚至開始懷疑,這些日子以來,到底還算不算愛情?

拭去流下的淚水,把發條再次安置在她的後頸。哭泣停止,她動也不動。

原來自己給她帶來那麼多痛苦,就算她也愛上自己,她也早已放棄了。

「對不起。」他抱著她沉痛地說。「都是我不好。」 

他終於知道,不論他怎麼拼命,她恐怕一輩子也不會與他在一起。

他抱著她,即使聞到她的髮香,即將感受到她的體溫,他沒有感到任何一絲感覺,絕望阻絕他任何的感官,凍得他心裡發疼。

他決定去回去公園。

 

帶著筱真到公園的途中,他想了很多,關於如何收拾殘局的事情。

下車前,他再度凝視筱真,發條還在她身上,她彷彿是失去電力的機械人,無法動彈。

「對不起。」他忍著眼淚。「因為我愛妳。」

走到公園裡,他收拾情緒。此時已是明亮的白天,公園裡的人們三三兩兩地在各個角落,或者下棋、或者溜狗、或者慢跑、或者休憩,而他/她依舊在那張公園椅上,看著他/她的書。大明看著他/她在這個環境裡,有一種超現實的感覺。

大明逕自在他/她旁邊坐下。

「這麼快就決定好了?」他/她還是老樣子,頭也不抬地說。

「沒辦法,我時間有限,不像你這妖怪,可以每天無所事事在這看書。」

聽了他的話,他/她並不生氣。「你打算怎麼做?」

「當然是把她的記憶還給她。」大明堅定地說。

「你想通了嗎?」他/她有點意外,抬起頭覷他一眼。

大明點頭。

「我知道了。」他/她闔起書,放在旁邊。「你準備好了嗎?」

「她準備考試記憶恢復了嗎?」大明轉過頭說。

「恢復了。」

「真的假的?」

「信不信由你。」他/她邊說邊伸出手掌。

「幹嘛?」

「發條還我。」

「再借我一陣子,我還想用。」大明露出自信的笑容。

「小子,你想耍賴不成?」他/她的眼神有些發怒。

「再給我一些時間,我把發條還你的時候,你到時再除去我的記憶吧!反正早幾天或晚幾天結果還不都一樣?至少讓我確認她的記憶是否回來了。」

「你懷疑我?」

「懷疑你?在你面前當然不敢懷疑,可是不能否認我不會擔心。」

「你打算拖多久?」

「大概再兩個月左右。這對你來說,差不多是兩天左右,我沒說錯吧?兩天的時間應該不過份吧?」

「那這些時間你要幹什麼?」他/她瞇起眼睛瞧他,算是應允他的詭辯。

「陪她唸書吧?當做最後象徵性的告別囉。」

「這不是做白工嗎?」他/她像是抓到語病,語氣有些高興:「你最討厭的不就是做白工嗎?」

大明哈哈大笑,聳肩道:「這不就是愛情嗎?」

 

大明回到車上,重上筱真身上的發條,筱真清醒似地抬起頭,經過大明的解釋,筱真沒有什麼太大的反應。大明本來還以為是發條失去作用,仔細想想,這大概是筱真原始的個性。

兩人又回到一起唸書的日子。當筱真得知大明花許多時間陪他唸書,感到有點生氣。

「你為什麼要陪我唸書?」又一日在筱真的房間,筱真用不解的眼神看他。

「因為,你得花許多時間在這上面,我想不到還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跟你相處。」大明有些無奈。

「你可以等我考試完?你應該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吧?」

「這個就是我目前想做的事。」

「那工作呢?」

「不影響。」

「考試是我自己的事情,你不要再陪我了。」找不到其他的理由,筱真還是這麼說。

「為什麼?」

「因為我不希望你為我做那麼大的犧牲。你對我太好了。」

「我對你好是我心甘情願。」大明思考一下該怎麼說服她。「而且,就算我不去考試,唸這些其實也不是壞事,我也不討厭唸這些東西,畢竟唸書本來就是有幫助的事情。還有,古人曾說過『書中自有黃金屋』,即使時間就是金錢,妳又認為我在浪費時間,其實是正好相反,我剛好彌補回來,更重要的是……」

「好了、好了。」筱真瞧他滔滔不絕,長篇大論起來,笑著打斷他。「我知道了。」

大明不再說話,兩人相視而笑,才繼續唸自己的書。

時間過得很快,轉眼間就到了考試的日子。

前一晚,筱真的房間裡,大明和筱真做完最後的準備,一起到麵館吃麵。他沒有忘記注意筱真吃麵的方式,只見筱真把麵夾一口的份量,放在湯匙上,用嘴吹涼,再把一邊的頭髮塞在耳後,放入口中。

大明覺得很好奇,開口問她:「妳為什麼要把麵放在湯匙上?」

「這樣才不會把咬斷的麵混在湯裡。」筱真補充:「入口的時候麵也不會那麼燙。」

「咬斷的麵混在湯裡會怎樣?」

「會感覺噁心,因為口水都混進去了。」

「會嗎?反正還是會吃到啊?自己口水又不會怎樣。」

「不一樣,而且它們好不容易被夾起來,要完成自己的任務,結果身體卻被咬斷,回到碗裡,那種感覺應該很不好受吧?」

大明本來要笑起來,嘴角卻慢慢垂下。

 

夜晚,大明與筱真相擁而睡。

「筱真,我可以問妳一個問題嗎?」大明抱著筱真問道。

「怎麼了嗎?」

「沒有,我是想問妳,妳還記得,以前那位追你的男孩子嗎?」

「記得。」筱真苦笑一下,「怎麼突然想提他。」

「那個時候,妳喜歡他嗎?」

「嗯。」筱真想了一下才說。

「那如果妳後來又遇到他,他追求妳,妳有可能會跟他在一起嗎?」

「要不是他跟我爸一樣出車禍……我會答應他,可是我又好怕他又出現意外,我不知道……對不起,我想說這些你應該會不高興。」

「沒關係。」大明摸摸她的頭安慰道。

大明其實都沒睡,待筱真睡熟後,他起身把夜燈打開,動手整理有關他的東西,刪掉筱真手機裡的他的號碼,與他和她的合照,最後他想取走筱真身上的發條時,筱真卻醒了。

「你在幹嘛?」筱真看他身上都已經穿好,像是要外出,納悶他為什麼要這樣。

大明本來想取走發條,一走了之,隔天再以陌生人的身份陪她考試,不料筱真竟然醒來。

「沒有,有點緊張,睡不著覺,想出去透透氣。」大明微笑,暗付該如何解決被打斷的計劃。他抓著手上的包包。「可能累了就直接回家休息吧。」

「我也有點緊張。可以陪我嗎?」

聽筱真這麼說,大明只好又留下來,幸好筱真沒發現他之前做的事情。

大明依然一夜沒睡,趁早起來去買早餐,兩人梳洗過後就出發。筱真完全沒察覺有什麼異狀。

也沒有注意到,和式桌上,大明遺忘的玫瑰花。

去考場的路上,大明都在思考什麼時機才是取下發條的最佳時刻,但一夜未闔眼,他感到精疲力盡,無法集中注意力。

說時遲,那時快,狀態不好的大明,沒注意前方的路口已經紅燈,筆直地前進,一台趕時間的車已經往大明的方向撞過來。

那一瞬間,大明唯一的反應,就是用身體護住筱真。巨大的衝擊力令他馬上失去意識。

 

「大明!」筱真的聲音喚醒他。

「我……」大明張開眼睛,發現自己躺在擔架上,原來自己昏了,醫護人員正準備把他送到救護車上。「妳有沒有怎樣?」

「我沒事,可是你……」

大明發現自己身上都是血。但他知道快沒時間了,再下去筱真可沒辦法考試。

「我沒關係,妳先去考試好了。」大明被抬起來,往救護車的方向。

「不行!我要陪你去醫院。」筱真也跟著邁步。

「不可以,妳陪我去就不用考試了。妳都準備那麼久的時間,不行!」

筱真只是哭著搖頭。

大明知道再這樣下去不妙,突然想到一件事。

他看著筱真頸後的發條,笑了。

筱真不懂他為什麼笑,大明要她靠過來,她依言過來,大明馬上用手摘下發條。

被拿下發條的筱真,眼神迷惘起來,留在原地,完全無法理解發生什麼事。

大明被送進救護車前,隨行的醫護人員看著她,大明馬上說,她今天要考試,要她去通知我家人過來。

醫護人員點頭,把門關上。

大明吃力地抬著脖子,在門關上的前一刻,看到筱真正好抬起頭,門也剛好關上。

他只希望筱真可以想到今天是考試日期。

這是他最後的奢望。

 

大明沒有大礙,只斷了左手和左肩,還有一些皮肉傷,手術後被送去病房,他醒來以後,已經是晚上。

大明的家人全都出現了,他與大家解釋他車禍的原因,從頭到尾都沒提到筱真的事。聊了一會兒,他表示想休息的意願,大家才紛紛離去。母親是最後離去的人,他知道母親可能猜到他跟誰在一起,不過他還是不打算全盤託出。

全部的人都離開了,他的病房頓時變得冷清,他索性把燈光調暗。他好想念筱真,也知道她不可能會來,痛苦如他,好希望可以永遠不用醒來。

他/她無預警地從黑暗走出來,大明看到他/她,並不意外,嘴角揚起:「你來的正好,可惜我發條弄丟了。」

他/她伸出手,攤開的手掌正是發條。

「看來我不用擔心賠償問題。」

他/她把發條收回去。復伸出手,在他額頭前。

「我該說謝謝嗎?」大明知道他/她要做什麼。

「如果你不後悔的話。」

「沒發生過的事,怎麼會後悔?」

「那也不用說謝謝了。」

「也是。」大明閉上眼睛,笑得很開心,眼淚卻滾滾而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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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德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